3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阜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祥亮出席。 会上,市政府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条例(草案修改稿)》相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李祥亮指出,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对于加强我市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等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阜阳实际,进一步充实完善《条例(草案修改稿)》内容,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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