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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3.15”综合执法和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2021-3-15 09:16|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16316|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徐立成 见习记者 冯军旗|来自: 阜阳日报

  3月12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综合执法典型案例和2020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记者梳理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发现,综合执法典型案例主要为虚假宣传、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等,有关部门都给予了相应处罚或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主要涉及未成年人消费、购房优惠券不兑现、免费体验课还收费等,均得到有效调解。
  
  “这次新闻发布会既是一次普及维权知识的具体行动,也是揭露消费骗局、震慑不法失信行为、引导健康消费的一次难得机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消费维权工作使命光荣,任重道远。接下来,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携手共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链接: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综合执法典型案例
  
  1、界首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医疗器械经营部虚假宣传案,罚款5万元;
  
  2、颍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公司生产经营的商品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的混淆行为案,没收违法商品,罚款3万元;
  
  3、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责令停止发布虚假广告,消除影响,罚款20万元;
  
  4、临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大药房发布违法广告案,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罚款1万元;
  
  5、颍上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解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6、颍东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张某某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颍州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案,罚款5000元;
  
  8、颍上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熟食店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进口冷冻肉制品案,没收物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
  
  9、太和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没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米粉150袋,罚款4.3万余元;
  
  10、界首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置业有限公司不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案,罚款20.85万元。
  
  2020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1、耄耋老人通过信件投诉,称购买的电动座椅出现电机漏油、轮胎漏气现象,多次维修后问题不断,阜阳市消保委与商家协调,当日调解成功;
  
  2、留守老人购买净水机,商家称中奖可返还购机费,但一直未返还,经颍东区市场监管人员调查调解,退还八名老人1.96万余元;
  
  3、建房购砖出现问题要求退货,经临泉县消保委调解,经营者赔偿消费者4车红砖,挽回经济损失1.2万元;
  
  4、定制家具尺寸出错,经太和县消保委调解,商家全额退款9499元;
  
  5、购买口罩错发型号,经太和县消保委与太和县市场监管局联合调查调解,商家一次性退还口罩差价3000元;
  
  6、未成年人未经家长同意,购买了价值2998元的手机,经颍上县消保委调解,商家为消费者作退货处理;
  
  7、装修水管冻裂,引发屋内进水受损严重,经界首市消保委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00元;
  
  8、购房优惠券不兑现,经阜南县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000元;
  
  9、免费体验课还收费,经颍泉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0元;
  
  10、购房意向金难退还,经临泉县市场监管部门调查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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