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案例】 老张在基层工作多年,想趁这次村“两委”换届“更进一步”。身边的朋友主动给他“出点子”:“在重要节点上,你可别死脑筋,也要在群里发点红包,请一些党员吃个饭啥的,刷刷存在感。”在朋友的“建议”下,老张以给予同村党员香烟及发红包、请吃饭等方式进行拉票。最终,老张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条例原文】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纪律先生”如是说】 老张朋友的“提议”看似是为他着想,实则是在“帮倒忙”。平时和亲友之间发发电子红包无可厚非,但如果动的是拉票贿选的坏心思,那性质就完全变了。 今年初,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旗帜鲜明地提出“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要求各地在换届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其中第二条就是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如果老张平时踏实工作,相信他的工作成绩会被组织、同事和群众看见,不料老张却在换届中动起了“歪脑筋”,触碰了换届纪律的红线,只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纪律先生”提醒】 正确对待进退留转,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是明者之为,更是智者之举。说到底,民主选举,群众心里有杆秤,党员领导干部心中也如明镜。近日,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就做好全省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下发通知,围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要求。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公布举报方式,再次重申严守“十严禁”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十严禁”当做一面镜子,进一步提高警醒认识,加强自我约束力,不越雷池一步,自觉依法遵守换届有关规定,担负起职责使命,推进换届工作顺利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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