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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长期被家暴法院发出“保护令”

2022-1-21 09:25| 编辑: 刘黎 | 查看: 57025|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楚楠楠 特约通讯员 聂涛|来自: 颍州晚报

  
  如男方继续施暴,或被追究刑责
  
  1月18日上午,界首法院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1月17日,面对丈夫的暴力殴打和威胁恐吓,不堪忍受的李某走进了界首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了解到案件情况后,积极引导李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李某诉称,自从结婚以来,丈夫李某某对其非打即骂,长此以往的家暴,让她不堪忍受,并多次报警处理。李某某却对社区干部和派出所民警的规劝及批评教育置若罔闻,不思悔改,变本加厉地实施家暴。无奈,李某提起离婚诉讼,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接到申请后,通过审查其提供的初步证据材料和报警记录、伤情照片等,认为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迅速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于1月18日向李某某进行了送达。
  
  同时,法官告诉李某某,如果其不按人身保护令履行法律义务,继续殴打、威胁、辱骂李某,骚扰其近亲属,法院将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裁定书也向当地妇联、辖区派出所、所在社区等进行了送达。
  
  法官提醒,沉默并不能阻止家暴,反而会变相助长施暴者的嚣张气焰。面对家暴,需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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