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当天上午9时许,阜阳瑞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市民中心领取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这是《条例》施行后阜阳发放的首张营业执照。 “昨晚,我们的员工在家里通过网络提交了营业执照办理和公章刻章业务。今天早上就接到通知,让我们来领取营业执照。”阜阳瑞涛建筑劳务负责人表示,除在线核验了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身份信息外,没有再出具其他任何证明,整个申领过程简便、快捷。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它积极回应了经济发展需要和社会各界关切,及时对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优化调整,最大限度提炼、统一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共同适用的制度规范,明确了登记原则、登记类别、登记事项、登记程序等方面的共同规则,彻底改变了原来立法比较分散、制度规则不统一、内容相对滞后等状况。 “与以往不同的是,《条例》明确了经营期限由登记事项改为备案事项,取消了清算组备案,增加了受益人备案,设立了歇业制度,明确了简易注销流程。要求登记机关进一步提高登记效率,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化程度。同时还明确,市场主体实行实名登记,对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或有其他欺诈行为的,撤销其市场主体登记,直接责任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登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结合《条例》内容,目前,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制定并公布了新版本的市场主体登记申请文书和提交材料规范等,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规范便捷的登记、注册服务。下一步,将通过各种形式持续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加强对一线登记注册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效率,进一步降低制度性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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