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社会公众对阜阳市物业小区管理立法有关重点问题的意见,使立法更好反映群众意愿,近日,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开展阜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立法项目线上问卷调查活动。(3月3日《颍州晚报》05版) 作为规范和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行为的法律法规,在立法之前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既是开门纳谏的具体实践,也是实现法治社会的必然,更彰显了法治文明。 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物业小区管理方面的立法事项,在未形成正式的法律条文之前,立法部门通过网站、微信、微博等网络渠道广泛征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仅彰显了立法为民的宗旨,还体现了立法部门服务群众的意识。 众所周知,随着城镇化水平的逐年提高,城市居民居住集中化、社区化的趋势势不可挡。管理和服务于小区居民的物业公司应运而生。物业公司的出现,提升了小区自我管理的能力,优化了小区环境,方便了居民的工作生活。 但是,因为物业公司管理和服务能力与业主需求存在事实上的差距,导致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升级的事情经常发生。我们可以从媒体的报道和身边发生的诸如此类的事件中看到,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一旦出现,双方各执一词,都强调各自的权利和利益。如果得不到及时的调解和处理,就会导致矛盾升级:业主不再正常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物业公司可能也不再提供优质服务,小区的居住环境必然急剧恶化。相信这样的结果,大家都不愿意看到,更不愿意就发生在自己居住的小区。据此,出台一部规范和指导小区物业管理的条例,正当其时。 笔者注意到,立法部门此次征集意见和建议的重点,涉及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类型、物业服务费标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内容。而这些内容,恰恰都是与物业公司和业主双方的利益密切相关的。相信关心关注各自小区管理能力和业主权益的市民肯定会积极参与,更会从各自的角度提出很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诚然,从社会征集的众多意见和建议最终未必都会写进正式的法律条文里,但是立法部门一定会借鉴这些来自于民间的“呼声”,找到物业公司与业主利益的平衡点,使得正式颁布实施以后的物业管理条例的内容更全面、指导更具体、协调更方便、执行更有力,能够为妥善调处具体问题奠定坚实的法理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关乎群众利益的事情,采取问计于民的方式来操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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