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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公告

2022-3-26 11:56|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203454| 评论: 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5月20日对阜阳日报社党委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阜阳日报社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
  
  二、巡察内容
  
  根据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要求,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精准开展政治监督。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专门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窗口:阜阳市三清路阜阳假日酒店726室;
  
  (二)邮政信箱:阜阳市清河东路539号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三巡察组;
  
  (三)意见信箱:阜阳市三清路511号阜阳假日酒店门口,阜阳市清河东路676号阜阳日报社门岗室南墙;
  
  (四)电子邮箱:fyswd3xcz@163.com;
  
  (五)专门值班电话:座机:0558-2355258;手机:15178145598(只接收短信)。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15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阜阳日报社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部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三巡察组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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