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罚7000元,拘留20日 酒驾、醉驾再酒驾,颍泉区一男子五年内被交警查获三次,且被查地点均在同一个交警中队辖区。这次,男子因驾驶证吊销后驾驶机动车、车辆套牌、再次酒驾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20日。 1月9日21时许,阜阳市交警支队二大队伍明中队民警,在颍泉区周棚街道一路段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民警在对一辆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司机有酒驾嫌疑,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7mg/100ml,属饮酒状态。 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酒驾司机许某某为颍泉区居民,曾有两次酒后驾驶被查处的记录:2019年,因酒驾被查;2022年,因醉驾被追究刑事责任,驾驶证被依法吊销。 这次,是许某某第三次因为酒后驾驶被查,且驾驶车辆为套牌车。巧合的是,三次都发生在伍明交警中队辖区。 许某某因同时有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警方依法处理: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再次酒驾,被处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日;悬挂其他车辆号牌,被处罚款4000元,合计罚款7000元,行政拘留20日。 交警提示,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广大驾驶员应自觉守法,拒绝酒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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