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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公布

2025-6-25 09:47| 编辑: 刘黎 | 查看: 1195|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牛桂芹 通讯员 韩青青|来自: 颍州晚报

      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已经公布,将继续实行“知分填志愿”模式,分三个批次进行录取。
  
  应历届生分开录取
  
  今年仍将实行应届生和历届生分开录取的政策,历届生不能参与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的投档录取。招生对象为参加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在随迁子女政策方面,在流入地报名参加考试并录取的随迁子女,享受与当地学生同等的招生政策;回户籍地报名参加考试的,则享受与户籍地考生相同的待遇。未参加阜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不具备本市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分三个批次
  
  采取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首先确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达到相应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照考生成绩、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三个批次录取,依照考生投档顺序位从高到低,按考生平行志愿的顺序依次逐个检索投档。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如下:
  
  提前批次:学校自主招生、特长生,考生不需要填报志愿。
  
  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招生(含经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评估达到优秀等次的普通高中)。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指标到校生。统招生和指标到校生实行同一志愿,即考生所填报的省级示范高中志愿,包括统招志愿和指标到校生志愿,两项志愿合并填报。该批次共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含市级示范高中、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该批次共设置A、B、C、D、E、F六个平行志愿。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违背学生意愿填报指定志愿。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录取依据及要求
  
  录取依据为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九年级省统考科目成绩和体育与健康、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及政策性加分,不含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信息技术科目成绩)、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考生所填志愿,按照学生学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的中考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考生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语数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省级示范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出现D等级;市级示范高中在录取时,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5个维度中不能超过1个D等级。
  
  补录方面,根据录取情况,市教育局将及时公布普通高中补录计划,未录取的达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可参加补录。考生可凭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到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指定的补录志愿填报点进行补录志愿填报。招生计划已完成的学校和已被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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