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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来了,这些钓具别再用

2020-4-22 09:33|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26577|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杨治好 文/摄|来自: 颍州晚报

  有人在岸上拿着鱼竿,水下鱼的情况居然看得一清二楚,就像开了“天眼”。19日,有市民反映,阜城中清河游园附近发现有人使用可视渔具钓鱼,不知道算不算违规?
  
  市民赵先生爆料,几天前他路过中清河游园时,看到几个人围在岸边指指点点。他走过去见是一个中年男子在钓鱼。细看之下发现,男子手里的渔具不一般,男子手持鱼竿把鱼钩扔在水中,两眼紧盯着钓鱼竿上的显示屏。“水底下有几条鱼,哪个个头大,显示屏上一目了然。”赵先生说,想钓哪条就钓哪条。不一会儿,男子就钓上了几条大鱼。
  
  记者查询发现,这种钓鱼工具叫“可视锚鱼竿”,鱼钩的上方装有一个水下摄像头。这种鱼竿价格从三四百元到几千元不等,且销量不低。它借助高清摄像头,将水底的影像传导到岸上的显示器中,可以观察到鱼的一举一动,从而有选择性地进行捕捞。
  
  垂钓爱好者表示,可视锚鱼竿是专挑大鱼下手,在鱼类产卵的季节,这种方式对水体中的待产亲鱼破坏性极大,长期发展下去,势必会影响到渔业资源。
  
  20日,带着赵先生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水产管理局渔政科科长张勇。张勇科长表示,根据安徽省“中国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今年我市在禁渔区内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禁渔政策,组织开展重点水域专项执法行动,首次对多线多钩、长线多钩等生产性垂钓发布禁令 ,加强禁渔期渔业资源保护。而据了解,网上售卖的可视锚鱼竿多为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
  
  根据《渔业法》,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具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大家发现有违法违规捕捞的行为,可拨打渔政电话0558—2266146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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