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10时许,太和县高庙镇耿小庄村民耿军海提着一只鸟笼来到太和县公安局高庙派出所求助:“我下地干活时看到一只不能飞的鸟,就把它带来了。” 19日16时许,耿军海到村庄南边麦田里劳动时,发现地里有一只奇怪的鸟。“我靠近它,并大声说话想把它吓走,可是它不动弹。”怀疑这只鸟可能受伤,耿军海将它抱了起来。当时天色已晚,他先将这只鸟暂养在自家鸟笼里。 经过初步检查,民警发现该鸟为猫头鹰,没有明显外伤,觅食能力正常。20日下午,猫头鹰已彻底恢复行动能力,民警按照专业人员的意见将它放归自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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