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汪先生:我的朋友想开一家公司,主要业务是汽车配件展览。他让我当他公司的法人,办理营业执照,但我不参与公司的任何运营及决策。朋友还提出让我和他签订一份免责协议。请问如果签订了这个免责协议,公司出现债务、纠纷等问题,我是否可以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律师陶勇: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协议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为有效协议。依法签订的有效法人免责协议仅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这就意味着,你们签订的法人免责协议不能约束其他第三人。 你作为公司的名义法定代表人,虽然没有实际的控制权和管理权,但对普通第三人来说,你就是这个公司的法律代表人。根据民法典、公司法相关规定,你需要承担法定代表人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如果你还是代持股权,还应当承担股东相应的义务。所以说这个责任是不能推卸的。针对公司法人来说,以其全部财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意味着,公司对外产生的债务由公司独立承担清偿责任,但是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免责协议主要是限制法定代表人的权限。免责协议将对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进行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约定,以保护各自利益。为此,建议审慎签订该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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