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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校园欺凌说“不”

2021-3-23 09:40|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40292|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牛桂芹 通讯员 张超 杨志涛|来自: 颍州晚报

  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施暴者
  
  校园欺凌事件频频引发关注,对“施暴者”如何惩戒?省教育厅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中明确——“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情节轻微的,学校和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较重的,学校可给予纪律处分,并邀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予以训诫;对实施暴力、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依法转入专门学校就读;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置。
  
  今后,将把防治学生欺凌专题培训纳入教育行政干部和校长、教师在职培训内容,提高防治学生欺凌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学生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依法落实监护责任,教育引导学生正确使用网络,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影视节目、网络游戏等侵蚀影响。
  
  除此之外,还将进一步强化预防机制,制订学校或年(班)级反欺凌公约,建立师生联系、同学互助、紧急求救制度,“积极探索在班级设置学生安全员”,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将把学生欺凌防治情况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岗位教职工工作考评,作为评优评先先决条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督导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处置情况。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
  
  我市各中小学校开展多样活动
  
  记者昨日获悉,市教育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校园欺凌活动,并和有关部门一起联合开展检查活动。即日起,各中小学校将对全校学生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切实防止学生欺凌事件。对实施欺凌的学生,根据情节,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除排查外,预防活动对于治理校园欺凌也有重要的作用。最近几年,我市中小学校开展了多种形式活动。如编发简报,召开主题班会,邀请检察官、公安干警等到校开展法制教育讲座等。
  
  3月17日,颍东区枣庄镇中心学校,邀请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杜丹,为同学们上了一节《少年的你,请远离校园欺凌和暴力》法制报告会。杜丹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事例,让同学们认识到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危害。报告会后,许多学生表示,要向校园欺凌说“NO”,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
  
  我市部分中小学校校长告诉记者,之所以举办此类活动,重在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让学生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切实提高法律意识,避免因讲义气、抹不开面子而给自己带来不良后果;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在受到不法侵害时,了解如何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问题,把不法侵害消灭在萌芽之中;希望教会学生如何机智应对校园欺凌,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来自公安、检察部门的人士建议:作为学生,如遇霸凌者,应沉着冷静,面无惧色,不与对方纠缠,快速走开,并及时求助老师;作为校方,出现校园欺凌事件,要严肃对待、快速处理、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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