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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强调“十个不得”重申廉洁过节红线

2021-3-31 09:34| 编辑: 刘黎 | 查看: 10456|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任刚 通讯员 魏雷 王跃奇|来自: 颍州晚报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扎实整改,日前,市纪委监委就清明、五一、端午节日期间加强廉洁过节印发通知。
  
  通知指出,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加强重要节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作为推动巡视整改的重要抓手,靠前部署、担当作为,全面加强对本地、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要结合深化新一轮“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节日期间“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特点,通过集中学习、会议强调、约谈提醒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党委(党组)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规守纪,自觉接受监督,不断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要节点要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重申纪律要求,坚决做到“十个不得”。一是不得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二是不得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是不得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四是不得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等;五是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六是不得餐饮浪费,搞攀比、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七是不得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八是不得利用公共资源和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九是不得违反换届纪律,结“人缘”拉关系、跑官要官;十是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动,组织或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要强化政治监督,紧绷纪律之弦,聚焦责任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要坚守重要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既要紧盯老问题,又要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部门和个人,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持续释放强烈信号,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始终保持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全力助推我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558—12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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