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王好锋,1963年出生,1980年11月入伍,1989年6月退役。入伍后先后16次立功受奖,荣立个人一等功,受到中央军委的表彰。 不论干什么工作,王好锋永葆军人“流血流汗不流泪,掉皮掉肉不掉队”的钢铁本色。 当兵时,他在参与保卫前沿阵地的战斗中,失去了右脚;退伍后,他身残志坚,从一名普通职工到内保股长、发行片区经理,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和先进工作者。王好锋让他那枚用鲜血换来的军功章,在新的工作中依然熠熠生辉…… 对话 记者:入伍多年,让你印象最深的是什么经历? 王好锋:还是那场让我直到现在也能清晰记得的战斗。 1985年,我随同部队奉命奔赴云南,参加保卫边疆的作战。我所在的七连,担负着全团最前沿阵地的守卫任务,所在的班又是在全连最前沿的26号阵地。 半年时间,我们连进行了四次比较大的阵地防御战。我们抱定“与阵地共存亡”的信念,坚守着阵地,先后打退了敌人一次次的疯狂反扑。1985年12月26日,为了防止敌人偷袭,我带领4名战士在阵地外围进行布雷行动。不料,在回撤的时候,我踩到了敌人布下的鬼雷,永远失去了右脚。 在前线阵地上的10个月,我们班牺牲一人、负伤两人,打死、打伤敌人40多名,全班荣立集体一等功。 记者:退伍后你从事什么工作? 王好锋: 1989年,我退伍了。按照有关政策,被安排在临泉县新华书店,从事内保工作。 从上班的第一天起,我就告诫自己要继承和发扬军人的优良作风,在新的环境中,再立新功。 记者:腿脚不便,会不会影响工作? 王好锋:在我看来,只要不忘初心,困难都是可以克服的。平时,我就多学习来提高业务能力。2010年,安徽省新华书店皖新发行传媒上市了。我在干好内保工作的同时,还负责临泉县城南八区的发行工作。从办公室到第一线,不论刮风下雨,还是严寒酷暑,我都没缺过席,来回奔波于单位和基层网点之间,及时把图书发行到各基层网点学校。 记者 徐丹丹/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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