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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疏忽致公司被骗,员工是否担责?

2022-3-2 09:17| 编辑: 刘黎 | 查看: 66327|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楚楠楠|来自: 颍州晚报

      市民姜先生:我的弟弟去年应聘到一家商贸公司做销售。去年11月份,因为会计请产假,老板安排他暂时接替会计的工作。虽然之前进行了培训学习,但他仍缺少一定的经验。大概半个月之后,公司QQ群被电信诈骗分子盯上,我弟弟一时疏忽大意,导致公司损失了6万元。现在公司老板要求我们赔偿,我想了解一下,他是否担责?
  
  安徽吴咸亮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咸亮:一般这种案件,多发生于规模不大的私营企业。员工通常认为,损失是犯罪分子的违法行为造成的,自己不应当承担责任;而公司则认为,员工没有能识别诈骗行为,属于没有尽到工作职责,应承担全部责任。
  
  首先,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负有忠实义务和注意义务,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应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因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属于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行为,劳动者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劳动者一般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这是焦点。一般在类似案件中,要根据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自过错程度、损失大小,结合劳动者工作岗位、专业水平和骗子的诈骗手段,以及用人单位财务制度是否完备、财务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对员工进行培训等因素综合考虑。
  
  劳动者担任用人单位财务主管的,应具备职务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并负有岗位所需的审慎义务,应承担比非财务岗位的劳动者更高的注意义务。若未能审慎履行财务流程及核实义务,更易被认定为存在重大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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