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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请及时参保缴费

2022-11-2 09:16|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27628|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储继明|来自: 颍州晚报

  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已参保缴费103.18万人,缴费金额3611.35万元。该局提醒尚未参保缴费的居民关注时间节点,别忘了参保缴费。
  
  9月30日,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道已经打开,居民可以参保缴费。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每人350元,可通过“阜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为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信息查询、票据下载等服务。
  
  自开始缴费以来,市医保局制定了宣传工作方案,市县区两级加强协作,“线上”“线下”两线并行。截至10月26日,全市已参保缴费103.18万人,缴费金额3611.35万元。
  
  市医保局提醒,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度参保缴费、享受待遇,原则上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鉴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的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3年2月28日。一周岁以内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记参保,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参保的新生儿,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另外,符合规定的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动态新增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等救助对象,以及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所以,请城乡居民注意各自的缴费时间节点,不要耽误了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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