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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我来告诉你 为啥输官司”

2023-3-23 09:31|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8742|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楚楠楠|来自: 颍州晚报

  “法官,你说的道理我懂了,我愿意赔偿损失。”近日,阜阳市中院二审成功审结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下,被告表示将早日完成赔偿。
  
  2021年5月1日,家住临泉县的范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马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致马某某受伤。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马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范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发后,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马某某诉至法院,要求范某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随即,临泉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经认定,认为范某某的机动车车辆未投保交强险且达到报废标准,遂判决范某某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范围的,按照责任比例由范某某承担30%的责任,共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7万余元。
  
  范某某不服,上诉至阜阳市中院。近日,阜阳市中院经过审理,维持了一审判决。
  
  “我只负次要责任,为什么要我赔这么多钱?”“你撞了我,你不赔我谁赔我!”……接到判决书后,范某某情绪十分激动,与马某某发生了争执。范某某认为法院判决不公,自己承担的赔偿过多,便来到法院要求见承办法官。
  
  承办法官接待了范某某,安抚了他的情绪,耐心聆听了范某某的陈述,然后对其不满判决的争议焦点进行了释法说理。
  
  “您驾驶三轮摩托车虽然是为了干农活在农村道路上行驶,但车辆属于机动车,按照法律规定要投保交强险。没有投保交强险才导致自己承担的赔偿数额多。”法官耐心地为范某某讲解了法律,并称范某某的车辆还达到了报废标准,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引导范某某换位思考,如果这起交通事故中受伤的是他,若马某某的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也是需要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的。
  
  经过一番释法说理,范某某的情绪稳定了下来,认识到了错误,表示会按时赔偿。
  
  “我们要做好释法明理工作,让当事人知道官司为什么会输、为什么能赢。”法官介绍,在审判过程中,法官要加大普法力度,把“谁执法谁普法”落实到每一起司法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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