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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普法融入更多柔情

2023-7-13 09:56| 编辑: 刘黎 | 查看: 14425| 评论: 0|原作者: 郭元鹏|来自: 颍州晚报

  “愿你歧途止步,走好未来之路。”近日,阜南县检察院依法对七名涉案未成年人不公开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举行宣告送达仪式。仪式上,检察官讲解了典型案例,还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道德和法治教育,并分别发出“检察官寄语”。(7月12日《颍州晚报》08版)
  
  对于涉罪的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并非最终目的,做好管护、帮教和指导,让其改过自新才是理想的结局。因此,“附条件不起诉”是一种深度的关爱。
  
  但是,仅仅有了“不起诉”,还不能起到最好的教育作用,如何让涉罪的未成年人真正回头是岸,最终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阜南县检察院创设性地开展的“检察官寄语”工作,是值得借鉴的。
  
  何为“检察官寄语”?就是在案件终结时,由办案的检察官在检察卷宗上进行点评,把生硬的法理说教变成有人情味的说服,循循善诱,从而让他们在春风化雨中洗涤心灵,走向新生。
  
  案例的总结也罢,案例的说教也罢,我们往往看到的是“生硬的语言”。尽管说这些结合法理、法条、法规写出的“结案话语”,都是丁是丁卯是卯的,但由于“言语生硬”显得过于严肃,不仅如此还会因为法理过于复杂,一些涉案的当事人难以理解,甚至是“稀里糊涂”,起不到更好的警示作用。
  
  对于涉未成年人的案件,既需要上纲上线“讲法理”,也需要似水柔情“说道理”,用通俗易懂的情理将法理说透。比如,对于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办案检察官写道:人生没有“暂停键”,法律没有“休止符”,一时的放纵拉开的或许是一生的差距,但是一生中有很多机会可以弥补差距。希望你在生活中知法守法,切勿再误入歧途。在另一起未成年人帮助诈骗分子拨打诈骗引流电话的案件中,办案检察官是这样写的:一个人走错了路、做错了事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认识错误。未来的路那么长,满怀希望和理想一定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
  
  可以说,检察官的语言不如诗人“诗情”,检察官的文笔不如作家“画意”,但是,这些真情流露的寄语,一定能起到春风化雨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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