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阜阳新闻网 首页 阜阳 查看内容

仲裁员积极帮助工伤人员获赔付

2023-12-25 09:17| 编辑: 刘黎 | 查看: 8147|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储继明 实习生 王新茹|来自: 颍州晚报

      12月22日,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帮助和调解下,马某因工伤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一事得到圆满解决,马某撤诉。
  
  2022年12月,马某在阜城一建筑工地工作时受伤,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后,马某于今年9月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所在建筑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仲裁员经开庭查明,该建筑单位为马某按承建项目缴纳有工伤保险,保险期至2022年10月。但因马某受伤时,工伤保险系统显示该项目处于脱保状态,导致马某无法享受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各项工伤待遇,因此马某诉求由单位承担相应损失13万余元。
  
  仲裁员反复多次与企业联系得知,企业工伤保险经办人员在2022年10月份时,已经办理了涉案项目工伤保险的延期手续,时间自2022年10月20日至2024年6月19日,只因相关环节未及时录入工伤保险系统,导致未能正常办理工伤保险延期。
  
  仲裁员随即又与工伤保险经办部门多次沟通协调,于近期成功将涉案项目工伤保险延期手续补录进系统,马某的工伤相关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这既让劳动者享受到了应有的工伤待遇,又帮助企业减轻了潜在的大额赔偿责任。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相关人士介绍,建筑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是按项目造价一定比例缴纳工伤保险金,如果不能按时完工,企业就应当提前申请工伤保险延期,延期至工程可以完工的时间。经工伤保险部门审核无误后生效,不需另外缴纳工伤保险费。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提醒,工伤保险保障有一定期限。近年来,受各种因素影响,有不少施工项目存在延期竣工问题,所以建筑单位要及时办理承建项目工伤保险的延期手续,否则,一旦工人发生工伤,相关损失将全部由单位承担。

欢迎关注阜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 fynewsnet

全城最新资讯,尽在掌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