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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计划用水 我市将对48家单位加价收费

2024-11-6 09:49|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2413|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储继明|来自: 颍州晚报

   记者昨日从市城乡建设局获悉,由于二季度超供水定额(计划)用水,我市将对阜城48家单位加价收费。

  用水定额(计划)指标以保证各单位生产、经营、生活合理的用水需求为原则进行编制,主要依据定额法、统计法等标准进行核定。今年一季度,阜城有31家单位超计划用水;二季度,有48家单位超计划用水。

  我市要求,各超计划用水单位应于11月30日之前,向供水企业足额缴纳超计划累进加价费用。

  依据《阜阳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阜阳市城市公共供水定额(计划)用水管理实施细则》以及《阜城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制度》规定,超计划用水50%以下(不含50%)的,超过部分按标准水价的1倍收费;超计划用水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标准水价的3倍收费;连续6个月超计划用水50%以上的,超过部分按标准水价的5倍收费,并可以采取限制供水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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