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选择 进入手机版 | 继续访问电脑版

搜索
阜阳新闻网 首页 阜阳 查看内容

帮人代运营网店 收费后却注销公司

2025-3-13 09:03| 编辑: 刘黎 | 查看: 2142|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楚楠楠 实习生 董有婷|来自: 颍州晚报

      将网店交给湖北一家代运营公司进行推广,结果开了一场直播带货后,对方公司就注销了。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章女士将公司法人代表告上法庭。近日,经过阜南县人民法院审理,章女士顺利拿回了费用。
  
  2024年1月,家住阜南县的章女士开了一家女装专卖店。为了拓宽销售渠道,她计划开网络小店。可因自己经验有限,章女士的网店注册成功后,生意没有任何起色。就在她一筹莫展时,一则广告吸引了她的注意:“线上推广、实时直播、快速涨粉……”这让章女士很心动。
  
  她联系上发布广告的代运营公司——湖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跟其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9000元作为服务费用,委托对方对她的店铺提供代运营服务。
  
  一个月后,章女士又支付了8000元,将网店继续交给对方运营。
  
  而湖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和章女士签订服务合同后,仅在8月份为她的网店开了一场直播销售产品,便告知章女士因种种原因他们无法继续开播。
  
  章女士多次联系对方按照合同签约的项目进行代运营,对方一直推诿拖延,拒不回应。无奈之下,章女士申请了退费。谁知,她这才发现此时该公司已经注销。章女士不甘心自己投入的费用就这样打了水漂,她将该公司法人代表朱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退还代运营费用1.7万元。
  
  近日,阜南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法院查明,原告章女士和湖北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网店服务合作协议》合法有效。章女士依约支付了服务费,但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义务,且在未清偿章女士债务的情况下办理了公司注销登记,侵犯了章女士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章女士有权要求朱某某对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综上,阜南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朱某某退还章女士代运营费用1.7万元。
  
  法官说法
  
  在生活中,和公司交易、签订合同是很常见的事情。而公司作为商事主体,经营不善就会有注销的可能。注销意味着法人地位的灭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公司已经是注销状态的,应及时通过合法的法律手段追究有关主体的责任。公司注销前签订的合同,可从公司股东入手要求其承担责任;公司注销后签订的合同,可寻找合同背后的实际行为人,要求其承担责任。
  
  此外,近年来,电商行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很多人发现了其中的商机,纷纷开通网络店铺。但现实中各种网络技术服务公司良莠不齐,店主在选择网店托管公司时,一定要对服务机构的资质进行充分了解,查看其用户评价,了解托管运营商的实际效果和客户满意度,不能盲目相信。比如,初步审查工作可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进行查询,也可借助第三方平台比如企查查、天眼查等辅助查验,避免纠纷发生时找不到承责主体。
  
  在订立服务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其中的商业风险,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未达预期效果时的处理方式,一旦发生纠纷,及时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欢迎关注阜阳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 fynewsnet

全城最新资讯,尽在掌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