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一男子因厌烦邻居喋喋不休,对其拳脚相加。最终,他因寻衅滋事被颍东警方行政拘留。 “警察同志,我被人打了!”当天下午2时许,颍东公安分局辛桥派出所接到市民岳某报警,称其在楼下看人打牌时被邻居王某打了。 接警后,民警迅速到达现场,随即展开走访调查工作。民警经调查得知,当天中午,王某与朋友饮酒后来到自家小区楼下,见几个老年人在玩扑克牌,就在那看了一会儿。 此时,邻居岳某也来了,时不时“指导一下”别人如何打牌,还称自己认识许多人,都很有本事……王某看在眼里,怒在心里。岳某看众人不怎么理会自己,更加大声地唠叨起来。王某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照着岳某头部就是一拳,又用脚对着岳某屁股踢了几下……后被人拉开。被打的岳某回过神后拨打电话报了警。 面对民警的询问,王某如实供述了打人的事实。因王某寻衅滋事,6月23日颍东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说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寻衅滋事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破坏公共秩序,但尚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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