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10月23日从市委政法委获悉,自2025年10月起,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在全市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行动的通告》明确,凡在阜阳两级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调解书、仲裁裁决书、仲裁调解书、支付令、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调解书等)确定义务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应当主动到人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并履行义务,不得抗拒、逃避、规避或妨碍执行。否则,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惩戒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称,对拒不执行支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判决、裁定的行为,因其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生存权益,社会危害性大,一旦构成犯罪,依法从重打击。 案外人明知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与其通谋,协助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论处。对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支持、鼓励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 三部门呼吁,广大群众尤其是申请执行人要积极举报违法犯罪人员并提供线索,支持和协助司法机关依法打击“拒执”犯罪活动,共同维护社会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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