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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儿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吗?

2020-1-9 09:49|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31593|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杨治好|来自: 颍州晚报

  市民王女士:我父母家在农村,有个哥哥在外打工。2010年,我出嫁后户口迁入城市。多年来,逢年过节都会回老家给父母一些生活费,尽到了赡养的义务。如今,父母因病相继去世,没有留下遗嘱。今年,哥哥以我已经出嫁为由想把父母留下的房子和财物据为己有。请问嫁出去的女儿有分配遗产的权利吗?该继承多少份额?
  
  安徽淮都律师事务所宁国栋:王女士哥哥的做法是错误的。
  
  根据《继承法》,继承时如果有遗嘱,且遗嘱是真实有效的,则遵照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上,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王女士的父母均未留下遗嘱,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比如尽到较多抚养义务等,王女士和哥哥均有相同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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