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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上调

2020-6-22 09:13|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30558|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储继明|来自: 颍州晚报

  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阜阳市202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通知》,明确今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为4184元。
  
  缴存上限上调为4184元
  
  通知说,根据阜阳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9年度阜阳市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734元。按照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计算公式(上年度市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12个月乘以3倍再乘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12%),我市2020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为69734÷12×3×12%=2092元,单位同比补贴2092元,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4184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到2021年6月30日。
  
  据悉,上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为3870元。
  
  限制高收入群体缴存额
  
  根据我市公积金报告,去年我市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3.06%,国有企业占17.25%,城镇集体企业占1.31%,外商投资企业占0.5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4.6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1%,其他占2.84%;中、低收入占99.05%,高收入占0.95%。
  
  公积金缴存上限的意义在于限制高收入群体缴存公积金。对于高收入群体来说,每月工资要远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倍,这样一个上限会将每月缴存额限制在合理范围内。对于多数单位员工,往往不是按当地平均工资的最高三倍去缴,而是按实际工资去缴存,所以影响有限。
  
  不会增加困难企业负担
  
  这几年,我市一直在为企业减负。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会不会为困难企业增加负担?
  
  据了解,对于缴存单位和职工来说,只要是以当地年度平均工资60%到300%为基数,以5%-12%比例缴存都是正常的。按照改善营商环境有关要求,现在企业有了更灵活的自主权,可以在5%-12%之间调整自己的缴存比例(每个年度只能调一次),甚至可以缓缴。所以缴存上限上调不会增加困难企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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