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旅游旺季来临。近日,一些网络平台违规使用某景区图片标识和名称非法售卖、倒卖参观门票,有的还哄抬门票价格兜售,引发热议。 倒卖景区门票要担何责?消费者如何维权?今天,来看安徽志豪律师事务所律师牛利佳的解读。 对于倒卖景区门票的行为,作何处罚? “黄牛”倒卖门票本质上是一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购票者利益的行为。 牛利佳介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伪造、变造或者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行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若伪造演唱会门票、景区门票等有价票据,或者伪造后再倒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伪造者、倒卖者可能构成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若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消费者钱财,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假承诺代抢代购门票骗取消费者付款后,不实际抢购门票,又不退款,且数额较大,可能构成诈骗罪。”牛利佳说。 “黄牛”倒卖景区、展馆门票,侵犯了消费者的何种权益? “倒卖者的宣传行为,可能致使消费者误认为倒卖者是官方人员,进而对门票的价格、真伪的说辞完全信服,这实际上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黄牛’的倒卖行为使原本的票价更高,这从本质上来说,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牛利佳进一步解释,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倒卖行为致使消费者遭受损失,消费者有权要求倒卖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其损失。 消费者如何维权? 同时,牛利佳也提醒广大游客,出门在外旅游时,一定要通过官方正规渠道预约、订票,切勿轻信非官方途径的门票售卖信息,尤其是通过“黄牛”购买门票或凭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如果在旅游过程中,发现经营者存在擅自抬价、不明码标价、额外收费、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留存好相应凭证,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者拨打12345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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