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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失业人员:快申领失业补助金 6个月计发,最高3000元

2020-7-8 09:17| 编辑: 刘黎 | 查看: 11528|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储继明|来自: 颍州晚报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将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这项失业补助金统一按6个月期限计发,最高可达3000元。
  
  三类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7月3日联合下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失业补助金发放对象是,2018年以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
  
  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每月500元;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每月300元;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每月200元,统一按照6个月期限计发。
  
  记者了解到,此次失业补助金只可申领1次,申领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
  
  本通知下发前,已申请失业补助金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仍按原文件规定执行。
  
  延长发放大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
  
  通知提出,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据了解,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我市此前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分为三个档次: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享受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在享受1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5年起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在享受18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基础上,自第10年开始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失业保险金,合并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通知明确,取消失业保险金申领60日的时间限制,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只需提供社会保障卡便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经办机构不得要求提供其他材料。
  
  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提至100%
  
  通知还提出,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比例由上年度企业及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含补缴)的50%(阜南、临泉、颍上60%)提高至100%。对2020年已按原比例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的企业,差额部分直接予以补发,不需要企业再次申请确认。对符合条件但尚未提交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的中小微企业免除申报确认程序,公示通过后按失业保险缴费渠道100%直接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补贴资金将于7月16日之前基本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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