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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停车位咋有人收费?

2020-8-28 10:04|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39048|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白阳 文/摄|来自: 颍州晚报

  “我曾经多次在千百意西侧、女人城商场门前的公共停车位停车,每次都有人在那里收费。”26日,市民白先生向颍州晚报热线2256110反映,他认为这些停车位是公共停车位,不应该收费,而且缴费后他也从来没拿到过发票。
  
  公共停车位收费,不开具发票
  
  白先生在人民中路工作,平日经常将车停放在千百意西侧、女人城商场门前的公共停车位里。每次停车,他都被要求缴纳停车费。“只要有车辆准备开进去,就有工作人员来记下车牌号,然后让扫码付款。但他们没有统一的工作服,也没有袖章标志。”白先生说,他认为这些停车位属于公共停车位,不应该收费,并且他缴纳停车费后,向收费人员索要发票,也都没能拿到。
  
  27日上午9时,记者来到现场发现,确实有几名工作人员站在路口,手拿本子登记驶入车辆信息。他们并没有佩戴上岗证。停车位旁设置了一块“临时停车收费公示”牌。市民将车辆停放进停车位后,收费人员手持二维码要求支付停车费。正在停车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每次在此处停车都会被收费,由于停车费不多,也没有太在意,更没有向收费人员索要过发票。
  
  对于停车位收费情况,记者现场采访了一名收费工作人员,她表示:“我们是正规收费,这是我们的停车场。”而对于为何车主缴费后没有发票的问题,对方并没有做出回应。
  
  办有营业执照,收费标准已公示
  
  该区域停车位是否可以收费?停车位性质如何?颍泉区城管执法局督察大队闫队长表示,该区域停车位属于公共停车位,由颍泉区城管执法局划线设立。“我们只负责规范车辆停放,至于停车位有没有收费资质、车位收费等问题,需要向物价部门求证。”
  
  颍泉区物价检查所一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在查询系统后,发现该区域停车位在2014年12月11日就办理了营业执照,并且收费标准在当时就做出了公示,属于市场调节价。
  
  停车收费应遵守相关规定
  
  安徽仲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文慧表示:根据《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停车场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其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需要利用街道、公共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地的,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本案“工作人员”在公共停车区域设置了一块“临时停车收费公示”牌,要求前来停车的人员支付停车费,其本身行为是否合法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停车区域是否划有停车线;2、停车区域是否放有收费牌及是否具有相应的收费标准;3、收费人员是否具有上岗证件;4、支付相应停车费用后,其是否能出具正规发票。以上四点同时具备的情形下,则该公共区域可以作为停车场,其工作人员进行收费也是合法有据的。但若该停车区域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上述条件,则其属于违法收费,应当受到相应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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