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执法巡航 9月4日,阜阳市农业农村局、六安市农业农村局、信阳市农业农村局及所辖颍上县、阜南县、霍邱县、淮滨县、固始县渔业部门负责同志在阜南县举行了三市五县渔政联合执法协商活动,在联动宣传、联系联络、巡查监管、案件查处四方面达成共识。各地将开展渔政联合执法,共同打击淮河阜阳段橄榄蛏蚌(蚬子)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违法捕捞行为,维护保护区生态环境,为蚬子打造宜居家园。 橄榄蛏蚌(蚬子)是我国特有物种,广泛分布在我市淮河水域,经济价值高,被称为“淮河鲍鱼”。它的生存状况是淮河生态好坏的一面镜子。 前期,由于河水污染、乱采砂石、过度捕食等原因,橄榄蛏蚌濒危程度加剧,让该物种险些从淮河流域消失。近年来,淮河大保护形成合力,愈加深入。尤其是,2019年12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自 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至此,保护橄榄蛏蚌有了法治“红线”。 “保护区涉及阜南颍上两县沿淮8个乡镇,南岸由西向东依次与淮滨县、固始县和霍邱县相邻,保护必须形成合力,两省三市五县必须建立联动机制。”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韩红伟说,保护区禁捕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淮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淮河渔业生态环境治理的重要举措。通过制度化、经常化地开展三市五县渔政联合执法行动,可使保护区沿线的广大群众和渔民全面了解和支持禁捕制度,自觉杜绝捕捞行为,共同维护保护区渔业生态环境。 活动期间,三市五县的渔政执法人员观摩了阜阳市橄榄蛏蚌繁育基地,开展了保护区首次联合执法巡航。 9月份,我市将在保护区内开展橄榄蛏蚌(蚬子)的增殖放流工作,计划放流8万只橄榄蛏蚌。 “我们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保护橄榄蛏蚌的同时,挖掘它的经济价值。”市水产管理局副局长丁图强说,2019年,阜阳市水产管理局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开展合作,以市级科技重大专项《橄榄蛏蚌苗种繁育与人工养殖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为支撑,开展科学技术研究。目前,繁育工作已经取得重大进展,基地共繁育有14.5万只橄榄蛏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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