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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在丈夫名下,离婚时如何分?

2021-1-13 09:56|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9078|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汪文婕|来自: 颍州晚报

  市民刘女士:我和丈夫于2013年9月办理登记结婚,在2015年1月购买了市区一套房产,并在当年3月办理了房产证。当时,房产证上只有我丈夫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我们因感情不和要离婚。请问如果离婚了,这套房子该怎么分?
  
  安徽吴咸亮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咸亮:这个事情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处理。如果办理房产登记时,女方有放弃房子产权等相关的声明或协议,那么产权属于男方;如果没有上述情况,又排除“借名买房”等情况,原则上认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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