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去年,列入安徽省考核的6个地表水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全年共获得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金1975万元,位列全省第四位。 自2018年8月起,阜阳市实行“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工作,对行政区内12条主要河湖,共25个断面实施生态补偿。同时,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作为阜阳的一项民生工程纳入年度考核。通过强化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机制这个“抓手”,进一步压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的管理职责,推动河道综合治理、城乡污水收集处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系统化治理工程的实施,使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去年,列入安徽省考核的6个地表水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全年共获得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金1975万元。 列入国家考核的5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100%,优良率100%,颍河阜阳段上游断面水质优于考核目标两个类别,颍河阜阳段下、颍河杨湖断面水质优于考核目标一个类别。 去年,列入阜阳市考核的25个地表水断面,因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超过考核目标,全市累计产生水生态赔付金5500万元;因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于考核目标,全市累计产生水生态补偿金9600万元。生态补偿金减去生态赔付金后,临泉县、太和县获得的补偿金最多,分别为1200万元和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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