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召开全市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媒体见面会,明确继续实施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禁放工作,同时倡议禁燃区外尽量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减轻空气污染,过一个安全、祥和、环保、健康的春节。 据悉,我市已于1月29日下发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明确阜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至新华街道、袁寨镇,西至程集镇、中市街道,北至周棚街道茨淮新河南岸,南至王店镇、袁集镇所合围区域。禁止燃放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阜城禁止燃烧大盘香区域:东至插花镇茨淮新河南岸、正午镇、袁寨镇,西至宁老庄镇、西湖镇、程集镇、三塔集镇,北至宁老庄镇、周棚街道茨淮新河南岸、插花镇茨淮新河南岸,南至三塔集镇、王店镇、袁集镇所合围区域。禁止燃烧区域内全年禁止燃烧大盘香。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阜阳市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区域,不得设置烟花爆竹和大盘香销售网点,不得销售烟花爆竹和大盘香。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禁止燃放区域重点时段从农历腊月二十三到正月初一,特别是年三十晚上8点至正月初一凌晨1点,以及正月初三、初五、初六、初八、元宵节。重点区域为禁燃区和非禁燃区的交界处、城乡接合部、背街小巷等。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继续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列入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地区和单位,提请市政府进行约谈,确保2021年度禁止燃放区域内零燃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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