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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化整为零”群租隐患多

2021-3-11 09:20| 编辑: 刘黎 | 查看: 8669|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汪乐意 通讯员 白若琳|来自: 颍州晚报

    房屋分拆出租,责令限期整改
  
  近日,在接到群众举报后,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市房地产执法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在物业的带领下,进入宝龙城市广场12号楼二单元2405户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在现场发现,业主在没有防水功能的阳台和房间私自加装马桶、淋浴房,并通过违规增加隔墙等方式,将房间改造出6间卧室对外出租。由于私自改造房屋且租住人员较多,楼下业主的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
  
  通过现场调查核实,检查人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群租房看上去性价比很高,实则危害和隐患极大。”检查人员表示,群租房的房客数量过多,进出人员复杂,相互并不熟悉,容易引起邻里矛盾纠纷,引发治安事件;群租房通过隔断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功能,对水电气等设施影响较大,在消防、安全疏散方面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目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明令禁止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
  
  接下来,市房管局将持续关注后续整改落实情况。此外,还将适时发布风险提示,建立健全房地产领域投诉调处机制,及时稳妥化解住房租赁等涉房矛盾纠纷。
  
  房屋租赁,都有哪些规定
  
  据介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规定,出租居住房屋的,应当以一间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居住空间的卧室或者起居室(厅)为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餐厅、厨房、卫生间、过道、贮藏室、半地下室等其他非居住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另外,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是不可以出租的:1.属于违法建筑的;2.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4.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该办法还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所以说,出租居住房屋的,应当以一间按照住宅设计规范设计为居住空间的卧室为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建设隔断时使用实心砖或者不符合消防标准对房屋造成安全隐患的就属于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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