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上看似新鲜、颜色鲜艳的蔬果,为什么买回家就容易打蔫?”近日,市民赵女士买了些草莓,回家清洗后发现不新鲜,跟现场看到的鲜亮很不一样。一琢磨,可能是灯光的问题,这种情况算不算误导消费者?赵女士很是疑惑。 记者走访阜城多家商超、农贸市场发现,给商品打“美颜灯”现象非常普遍。对此,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尚无法律规定禁止使用,但商家应保障消费者享有的知情权。 “美颜灯”使用非常普遍 近日,记者在阜城界首路某超市蔬菜柜台看到,天花板上一排射灯的灯光打在蔬菜上,让蔬菜看起来充满光泽、非常新鲜。经常在这里买菜的吴女士说,菜买回家后,色泽是黯淡了些,所以买时自己会特别注意叶片是否打蔫。 在人民路某农贸市场,记者看到,这里的“美颜灯”分区明显,暖光照肉类、冷光照蔬菜和水产品处。 除了灯光美颜,部分商家还想到更为“实惠”的办法为食品“添彩”。在阜城一处生肉摊上,摊主用红色遮阳伞遮住摊位,在售的肉类显得红彤彤的。“每次买肉,我都会把肉拿出遮阳伞,以辨别真实的颜色。”家住解放北路附近的冯女士说。 除了给食品“打灯”,记者看到一些商场也普遍使用“美颜灯”。在人民路某商场的珠宝柜组,卖黄金的柜台内嵌着金色反射条,白金钻石柜台打着冷光射灯,珠宝看起来光彩夺目。服饰柜组的“美颜灯”也成了“公开的秘密”,人民路某商场服饰柜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销售员说,打光非常重要,就好像P图(对图片进行修改和编辑),可以激发购物欲望,让一件普通的衣服在你眼里顿时熠熠生辉。 “美颜灯”从何而来 对于商超普遍使用“美颜灯”,某农贸市场负责人周经理表示,目前食品销售对采光没有要求,“美颜灯”是为了提高产品品相,和质量无关。不同柜组有相应的采光,蔬菜、水产品柜组用冷光,肉类则用暖光,这些灯也是应经营户的要求统一安装的。同时,农贸市场内的检测室每天对食品进行分类抽检,严把质量关。 这些“美颜灯”从何处购买?在皖西北商贸城经营灯具多年的一位孙姓店主告诉记者,目前阜阳灯具市场售卖这类灯的较少。“我会根据客户需求拿出不同色温的灯,例如餐厅可采用2000K以上的暖光,超市可以采用轨道可调变焦灯,但那种生鲜美颜灯一般都是商家在网络上自己购买的。” 记者在某电商平台上输入“生鲜灯”字样搜索,与之相关的产品种类繁多,价格基本上在10多元到150多元之间,有“鲜肉水果灯” “熟食卤肉灯” “蔬菜灯”“海鲜鸡鸭肉灯”,颜色分为微红、加红、特红、全黄、淡蓝、淡绿,功率从20W到250W,还有轨道可调变焦灯等。在商品展示页面上,商家还以视频加图片的形式,展示不同灯光下食品呈现出的不同效果对比,看起来很直观。 “美颜灯”属于营销手段,但消费者有知情权 目前市场上各类“美颜灯”是否有法可依?记者咨询了12315消费者投诉平台,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使用这类变色灯属于商家营销手段之一,不属于欺骗行为,但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如果消费者质疑产品质量,有权利要求商家关掉色灯,用正常的灯光,经过仔细观察考虑后再消费。如果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商家用光照来遮盖问题和瑕疵,知情却不告知消费者,就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如果因“美颜灯”误导购买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可以要求商家退换。 安徽春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刚表示,目前法律上虽没有关于灯光使用等外环境的禁止性规定,但如果确实因灯光掩盖缺陷,导致消费者购买到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有权利进行索赔,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律师提醒,如果消费者因美颜灯误导,购买了不合格产品,消费者除要求商家退货等,还可以要求商家赔偿损失,也可向有关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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