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检察院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依法办理一起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于近期帮助400余名农民工讨回了劳动报酬。 2012年10月,安徽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挂靠安徽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建临泉县某工程,2018年8月工程全部竣工。期间,公司拖欠400余名工人工资合计1200万余元。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受理投诉后,责令该公司整改,但其在指定的期限内拒不配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临泉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安徽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巨大,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临泉县人社局发出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该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受理后,公司将拖欠工资全部发还。 “讨薪难”一直都是困扰众多农民工的一大难题,临泉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把解决农民工实际困难、化解矛盾作为工作着力点,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让劳动者劳有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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