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罗先生:我的祖父母一共有子女3人,我父亲排行老二。祖父母于1999年去世,名下有一处房产,那时并未作继承分割。我父亲于2018年去世,现在大家要分割祖父母的房产,请问我是否能继承属于父亲的份额? 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徐静雯:罗先生可以要求继承属于父亲的房产份额。 根据民法典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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