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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一物业公司被通报批评

2021-9-24 08:28| 编辑: 刘黎 | 查看: 12430|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储继明|来自: 颍州晚报

      记者昨日从市房屋管理局了解到,太和县一物业管理公司因未公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近期被太和县住建局通报批评,并扣减该企业本年度信用分值4分。
  
  7月份,我省、我市分别下发《关于做好“加大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阜阳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物业小区加大物业服务收费公开力度,让业主消费“明明白白”。随后,我市各级房屋管理部门强力推进此项工作,至8月底,全市530多个住宅物业小区,已有约500个完成此项工作,其余小区正在推进,完成率接近100%。
  
  近期,太和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发现,安徽泰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的太和县东方新天地项目,未按照规定将《小区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公示》在小区出入口、宣传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违反了省、市“提升物业管理群众满意度”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决定对这家公司通报批评,并根据《阜阳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扣减该企业本年度信用分值4分。
  
  “这是我市目前唯一一个因为不公示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受到处理的企业。”市房屋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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