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孙凌云通报了今年以来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情况。今年以来,我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开展,碧水保卫战顺利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现有饮用水水源全部划定保护区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从源头上保障居民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我市制定的《阜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已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目前,全市现有饮用水水源全部划定保护区,新建的阜南县城南地表水厂水源地、颍上县城地表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均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专家组审查、函复同意,已上报省政府待批。 另外,持续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今年我市对全市10个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359个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全面开展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精准掌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目前,调查评估工作基本结束。 1-11月,我市13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整体保持稳定,优良率达84.6%,其中黑茨河入茨淮新河口断面水质优于考核目标1个类别。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 161个新增入河排污口完成整治 “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批准设置202个入河排污口,按照分类管理原则,截至2020年年底,全部完成规范化整治,并通过省生态环境厅验收销号。 为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交办的排污口漏查漏报整改任务,我市印发了《关于加快阜阳市新增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通知》,161个新增入河排污口纳入整治清单,通过完善审批和登记手续、截污纳管等措施实施分类整治。截至10月底,161个新增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整治。 农村水环境治理方面,今年全市新增完成48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任务,已完成30个,18个正在推进实施;42个行政村农村污水治理任务,已完成38个,正在治理4个;10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已完成9条,正在治理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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