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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考期间,禁止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等

2025-5-23 09:00| 编辑: 刘黎 | 查看: 934| 评论: 0|原作者: 全媒体记者 牛桂芹 通讯员 姜峰|来自: 颍州晚报

      高考、中考临近,为保障考试顺利进行,维护广大考生及家长的价格权益,近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进一步规范餐饮、住宿、交通、停车等涉考行业领域价格行为,发布提醒告诫函。

  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价格管理主体责任,自觉规范价格行为。

  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实施各类价格欺诈行为,不得哄抬价格。

  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应当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电商平台等渠道订单生效后单方面取消订单或擅自提高价格。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或搭售其他商品。

  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停车场等相关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落实相关价格优惠政策,不得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或扩大范围收费。

  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加强会员管理,促进行业价格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价格异常上涨。

  高考、中考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依法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家长监督,如发现相关经营者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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