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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

2021-12-1 09:00| 编辑: 戴斐 | 查看: 9443|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徐立成 宋玉洁 通讯员 王宏伟 胡文洋|来自: 阜阳日报

  记者11月30日从市医保局获悉,按照统一部署,我市将于12月6日18时停止使用现有的“阜阳市医保信息系统”,预计12月21日8时启用国家新平台。系统切换期间,暂停办理全市医保相关业务。
  
  据了解,阜阳市医保信息系统停机期间,将暂停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直接结算服务,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同步暂停使用;暂停使用“阜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网(皖事通)、国家医保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网上渠道办理医保业务;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业务正常办理,医保部门服务窗口正常受理相关业务。
  
  对门诊慢特病及“两病”门诊,在系统停机之前,患者可提前购买今年12月份所需药品。系统停机期间,参保人员如非急需,可待新平台启用后就医购药;确有急需,可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待新平台启用后,于12月29日前到医疗机构退费重新进行医保结算。对于治疗方案明确、透析规律的门诊透析慢性病患者,医疗机构可提前结算12月份的透析费用。随时准入的门诊慢特病申请,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认定登记并报医保经办机构,待新平台启用后补录登记信息。
  
  对本地住院(含生育住院)的,符合出院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应在停机前完成出院结算工作;因病情确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应在停机前取消医保登记,转为自费,待新平台启用后重新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停机期间新入院的参保患者,先行自费办理入院,待新平台启用后再补办医保登记及结算。停机期间办理出院的参保患者,暂不进行医保登记,由定点医疗机构挂账处理,待新平台启用后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
  
  对异地就医的,自11月16日起办理的异地就医备案不再上传至国家异地就医平台,由医保经办机构线下登记办理,待新平台启用后进行补登记。停机前符合出院标准的,参保患者需及时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因病情确需继续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须在停机前取消医保登记,转为自费,待新平台启用后重新办理医保登记及结算。停机期间出院的参保患者,可全额垫付医疗费用,自费结账后,携带医药费用发票、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相关病例等资料回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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