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界首市行政审批局采取“容缺办理”模式办结了界首市养成中学二期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拉开了该市工程建设项目领域“容缺办理”序幕。 当日,张禄来到界首市行政审批局工程综合窗口办理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窗口工作人员查验材料后,发现缺少“一般缴款书”和“交地确认书”两份材料。为减少项目单位“两头跑”,窗口工作人员对照“容缺清单”,启动了“容缺办理”程序。张禄作出承诺书后,很快就拿到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实现了“最多跑一次”。 “如果我回去再找相关部门盖章签字,准备相关材料,得耽误不少时间。”张禄说,来回跑腿不说,拿不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续的土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就没法进行,就会延误项目开工,每耽误一天就会有不少损失,“多亏了界首市推出‘容缺办理’模式,让我少跑了路、让项目减少了损失。”张禄感激地说。 “容缺办理”是指对具备基本条件、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次要申报材料有欠缺的工程项目,实行容缺办理。申请单位只需签订容缺承诺书,行政审批部门会在承诺时限内出具办理结果。 今年5月6日,界首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出台了《界首市工程建设项目“容缺办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容缺办理”适用范围: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公园绿地、市政基础设施;以出让方式供地的非经营性公共服务设施、工业仓储(仅限于工业厂房、仓库 建筑);以出让方式供地的经营性项目用地内临时售楼部(建筑面积不大于300平方米)。 “该办法对以往审批实践中‘容缺受理+承诺制’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上升为‘容缺办理’制度规范,辖区范围内首批梳理了工程建设领域的11个适用‘容缺办理’事项,可容缺材料20件。”界首市行政审批局局长柳建华介绍。 容缺并不意味着“开后门”或放松监管,而是加大了事后监管力度。根据有关规定,如果申请单位作出不实承诺,以隐瞒相关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容缺审批取得的证件,发证机关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结果,主管部门对该单位进行处罚,并将其纳入全市“行政审批承诺失信名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创新审批机制、提高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适时动态调整更新适用清单,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柳建华表示,采取多种硬招、实招最大限度地缩短审批期限,为企业提供更多便利,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快办、好办,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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