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听起来似乎与普通市民没啥关系,其实它的重要性已经渗透到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在反恐怖主义法实施六周年到来之际,由颍泉区反恐办、颍泉公安分局等单位联合开展的“全民反恐,共创平安”活动于今日启动。通过案例、反恐法宣传等,让大家知晓“安全源于你我,反恐人人有责”。 颍泉公安分局进行反恐演练 随手转张图,被拘10日 反恐怖主义法是为了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自从反恐法实施以来,我市公安部门开具了多张“反恐罚单”。 今年6月,颍泉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阜阳网民木某在一微信群里发布一条暴恐音视频。木某对此供认不讳,称仅因好玩便转发到群内,无其他意图。因木某违法行为轻微,尚不构成犯罪,颍泉公安分局依据反恐怖主义法,对其行政拘留10日。 界首市也有一网民收到了“反恐罚单”。2019年7月,界首市公安局工作发现,某网民在百度贴吧发帖宣扬自己存有暴恐音视频,且有偿贩卖。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通过侦查,确定网民杨某某涉嫌购买并存储其暴恐音视频。经询问,杨某某对此供认不讳。他交代,他只将该暴恐音视频转发给一名微信好友。他告诉民警,购买转发该类视频是为了好玩,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界首市公安局依法对杨某某处以行政构留13日的处罚。 你以为的小事,可能会触犯法律 颍泉公安分局民警介绍,依据反恐怖主义法,网民木某、杨某某的行为属于“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但由于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 按照反恐怖主义法,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类似木某、杨某某这种行为,千万别以为是小事。如果在微信、QQ、网站上编造、传播恐怖事件信息,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也会被处以行政处罚。”民警介绍。 什么样的信息涉恐?生活中要注意什么? 那么,到底啥样的信息涉恐呢?民警总结四类涉恐图片、视频,大家千万别碰触:含有煽动宗教极端思想、主张以暴力手段危害他人生命和公私财产安全、破坏法律实施等内容的图片、音视频;含有传授制造、使用炸药、爆炸装置、枪支、管制器具、危险物品实施暴力恐怖犯罪方法、技能等内容的图片、音视频;含有破坏民族团结、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内容的图片、音视频;其他涉及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内容的图片、音视频。 如何避免收到“反恐罚单”呢?民警介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遵守三个原则,第一,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但凡在车站等公共场所遇到安全检查,尽量配合;第二,住宿、快递等需要实名登记、开封验试的业务,该登记就登记,该开箱就开箱,不要嫌麻烦;第三,网上涉及恐怖活动的信息,未经核实,切莫转发。“这些举手之劳的作用不可小看,它对防范恐怖袭击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有效震慑、阻止暴恐分子策划、准备及实施恐怖袭击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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