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女士:我和某公司签订了采购协议,从其公司购入某品牌家具,但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合作不愉快。现在我想要提前解除合同,请问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安徽谈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庭:根据民法典第563条规定,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即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第一,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对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第三,对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第四,对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王女士要认真考虑自身情况,看是否符合以上四种情形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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