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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止于“路边的野果你别采”

2022-8-12 07:37|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28221| 评论: 0|原作者: 郭元鹏|来自: 颍州晚报

  小区果子熟了,业主到底能不能摘?8月9日,阜城文锦华庭小区业主丁先生向本报热线2256110反映,他们小区公共绿化带内的果子熟了,有人竟拉下枝条私自采摘。相关方面表示,用于公共绿化的果树属于全体居民共同所有,个人无权擅自采摘,如发生纠纷,可由物业或业委会协调处理。 (8月11日《颍州晚报》06版)
  
  有一首脍炙人口的老歌曲,几乎所有人都会哼唱两句,即使是今天也还有很多人喜欢它。这首歌曲就是邓丽君的《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而如今,城市管理者都在演绎自己的“路边的野果你不要采”,可只是依靠提倡,效果并不明显。
  
  为了提升城市公共广场景观效果和小区景观效果,绿化部门都栽植了很多观赏性果树。这些果树和普通果树有所不同,普通果树结出的都是“硕大的果实”,而观赏性果树结出的都是“微小的果实”。虽然“果实是微小”的,但是口味也不错,甚至有“别样的滋味”。因此,城市里的观赏性果树一到果实累累的季节里,就会遭遇“不采白不采”的困扰。
  
  孩子们偶尔摘些果子尝尝鲜,个别市民摘些果实带回家,这些行为虽然不文明,但也是情有可原的。他们在满足“舌尖上的诱惑”的同时,也带来了“舌尖上的隐患”。因为“路边的野果”并非都适合食用,有的存在农药残留,有的果实本身就有毒性。几年前,一名到南京中山陵游玩的游客吃了路边的野果子,出现中毒现象。当地警方接到求助后,一路顺畅地将游客送往附近医院,这名游客最终脱离危险。针对这一事件,救治医生也郑重提醒,路边的野果别乱吃。
  
  不知从何时开始,一些城市的自然景观发生了变化,从以往绿化带多植花花草草,变成了果实挂满枝头的成年苗木。这其实是对乡愁的眷恋,是对原生态自然环境的期盼,更是不断提升城市风景的一种有效探索。然而,正因它们“果实累累”而刺激着群众采摘果实的激情,让个别市民在散步时都禁不住诱惑,成了“采果大盗”。这时,“路边的野果你别采”这类苦口婆心的劝导,就显得很无力,就有必要增加适当的惩罚手段。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思索:这些果实该不该完全抛弃?其实,很多“城市的野果”也是营养丰富的食物。建议由园林管理部门或小区物业部门适时统一采摘后,赠送给辖区敬老院或者小区内的业主,让大家一起分享,更能体现出管理者的智慧和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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