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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即将开始

2022-9-28 09:36|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30239|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徐立成 通讯员 叶德宇|来自: 阜阳日报

  日前,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记者了解到,此次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线上缴费即将开通。
  
  据了解,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人员。持有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960元。其中,各级政府财政补助同步提高30元,为每人610元;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30元,达到每人350元。原则上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待遇享受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其中,我市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350元。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310元,个人缴费每人40元。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280元,个人缴费每人70元;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175元,个人缴费每人175元。
  
  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其他特殊人口参保资助政策,按照部门职责规定落实。
  
  继续执行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一周岁以内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日内,由监护人使用新生儿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登记参保,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日参保的新生儿,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鉴于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该群体的筹资时间可延长到2023年2月28日。大中专学生(含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若大中专学生为救助对象,可选择在救助对象身份认证地参加居民医保。
  
  同时,符合规定的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动态新增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等救助对象,以及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此次征缴工作将积极创新“互联网+医保”服务模式,进一步拓展缴费途径,坚持线上与线下结合,通过“阜阳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皖事通办平台渠道,为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查询信息等提供优质、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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