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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获刑

2022-12-12 09:48| 编辑: 刘黎 | 查看: 72492| 评论: 0|原作者: 张凯培 通讯员 聂涛|来自: 阜阳日报

      近日,界首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被告人耿某某、李某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4000元。二人违法所得和作案手机被没收。
  
  2020年3、4月份,被告人耿某某与上线联系,约定以每套7000-8000元的价格为其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单位结算卡、U盾等。后经被告人李某某介绍,王某某、闫某(另案处理)以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等卖给耿某某,耿某某再转售给上线。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耿某某获利22500元,后分别转给李某某、王某某9430元、3150元;李某某又分别转给王某某、闫某2850元、5030元。案发后,被告人耿某某、李某某分别退出赃款1万元、5000元。
  
  界首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耿某某、李某某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系共同犯罪。二被告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均自愿认罪认罚,遂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其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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