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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最高奖励20万元 安徽正公开征集意见

2023-2-7 09:19| 编辑: 刘黎 | 查看: 7289| 评论: 0|来自: 中安在线

       据安徽省医保局网站消息 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对2021年3月印发的《安徽省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安徽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自然人(以下称举报人)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反映涉嫌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并提供相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应予奖励的,适用本办法。

  违法违规使用居民大病保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疗保障资金的举报奖励,参照本办法执行。

  《征求意见稿》中,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举报事项涉及的应当追回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以下称案值)的一定比例,分段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除举报事项外,查实的其他违法违规金额不纳入案值计算。

  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举报人就同一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多处、多次举报的,奖励不重复发放;两名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且举报内容、提供线索基本相同的,以医疗保障部门受理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奖励最先举报人;两名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的,视为同一举报人发放奖励,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

  举报奖励由处理举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发放。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开辟便捷的兑付渠道,便于举报人领取举报奖励资金。举报奖励资金原则上应当使用非现金的方式兑付,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办理。

  《征求意见稿》现正向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信函的方式提出反馈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电子邮箱:ahybjg@163.com;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祁门路1569号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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