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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关于养老保险的疑问,解答来了!

2023-3-21 09:32| 编辑: 谢珊珊 | 查看: 27712| 评论: 0|原作者: 记者 汪文婕 实习生 朱翠翠|来自: 颍州晚报

  “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原来参保的居民养老保险费用是否能退?”“服兵役期间兵龄算工龄,政府是否代缴养老保险?”……近日,网友刘先生等通过阜阳市“两有三解”平台咨询上述问题。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颍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时进行了详细解答。
  
  网友咨询养老保险事宜
  
  网友刘先生是颍东区人,曾在某部队服兵役2年,退伍后回到老家某企业就职。此前,他听说服兵役期间兵龄可以算作工龄,便通过阜阳市“两有三解”平台咨询农村退伍军人服兵役期间的养老保险怎么算。
  
  除了刘先生,网友朱女士也通过阜阳市“两有三解”平台咨询养老保险相关事宜。朱女士此前一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来就职于某企业,公司给予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等。这种情况下,原来参保的居民养老保险费用是否能退款?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可计工龄
  
  接到刘先生的咨询后,颍东区“两有三解”分平台及时转交至颍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理。3月17日,经过与刘先生详细沟通后,颍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该问题进行了回复。
  
  据介绍,《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颍东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介绍,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退役士兵到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或者暂未实现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两项保险关系应继续保留
  
  关于朱女士咨询的退保费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3月17日进行了详细解答并通过平台进行了回复。
  
  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既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可申请办理两项保险关系的衔接。
  
  “根据上述规定,参保人未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的,两项保险关系应继续保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解释,像朱女士这种情况,原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暂不予退还,待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合并,重复时段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退还本人。如参保人正常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可以申请暂停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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