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用“六尺巷”的典故调解邻里纠纷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六尺巷”的典故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礼让、包容、谦和的传统美德。近日,颍上法院南照法庭巧用“六尺巷”典故,化解了一起邻里纠纷案。 刘某与刘某某系亲戚关系且是邻居,双方却因相邻权发生纠纷。 刘某称,刘某某房屋的东山墙(24公分宽)系其所建。刘某某所建房屋搭在其山墙上,搭建建筑物已对其房屋产生影响。如今,自家老旧房屋要翻建,需要刘某某拆除其搭建物,但经多次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经了解,双方对于“山墙”权属及所占土地由谁使用争议较大。该山墙是30多年前所建,现双方各执一词,但均提供不了相应证据加以证明,且村委会也已无法证明上述事实。双方为此已闹了三四年,仍无结果。 在了解案情后,法官多次联系原、被告及该村负责人,到现场进行调查。 经了解,原告家在温州做生意,为了此事多次回颍上,花费成本较大。被告在外务工,也经常为此事烦扰。 近日,在当地村委会的帮助下,法官根据双方情况及心理进行劝导,并巧妙运用“六尺巷”典故,向双方当事人释法理、讲民情,引导他们互帮互谅,各退一步。 经多次调解,最终双方同意以该山墙为界,分别沿东西两侧退50公分,并就此达成案外和解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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